好贴,我不支持谁支持!
蓬安的水务(渔政)主管部门应该有所作为,建议采取如下措施:
一、象沿海休渔期一样,在禁渔期间由主管部门锁船,即将渔船一条连一条锁在一起,避免偷驾渔船打渔。
二、对违禁打渔,电鱼、毒鱼、炸鱼的,一经发现取证、查获,立即吊销渔船作业许可证,永不重办;打渔者离船上岸,改作其它职业谋生。
三、主管部门要坚持、加强巡逻和执法力度。发现一起立即查处一起,绝不姑息手软,绝不放任自流,绝不贪赃枉法与不法渔猎人员沆瀣一气、同流合污。
四、主管部门要严格渔政规章制度,规范、检查、核准捕鱼工具、渔网网眼密度,严禁竭泽而渔,大小鱼通吃,打子孙后代的鱼。 五、正如伐木必须植树一样,打渔必须放鱼。蓬安嘉陵江的江团(中华长吻鮠)、竹鱼(中华铜鱼)的绝迹,岩原鲤、清波、白甲等嘉陵江蓬安段的珍贵鱼种濒危,就与蓬安嘉陵江只打鱼不放养有关。乐山市每年在江中放流江团、竹鱼、黄颡鱼(黄腊丁)、鲶鱼、鲤鱼、鲫鱼、鳙鱼(花鲢)、鲢鱼几千万尾,南充三区也每年在嘉陵江放鱼,值得借鉴。
六、蓬安的纪检、监察部门要关注、重视群众举报,严查主管部门及工作人员为政不力、不作为、猫鼠同流事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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